广州企业与职工约定不交社保合法吗?
劳动者和用人位双方约定,或者劳动者方承诺,要求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由位直接支付“社保补贴”,该做法因违反《社会保险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劳动者要求位承担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损失的,位应当赔偿其损失,但劳动者对已经领取的“社保补贴”应全额返还位;劳动者以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的,因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而不应支持。
因此,企业一定要依法为员工申报社会保险,规范用工,合法用工,降低企业用工风险,保障职工社保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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